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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名叫林乐洋,曾是季冕的生活助理,入职刚满两个月就转正为季冕的男朋友,如今在传媒大学播音系念大四,性格十分开朗乐观。但现在,他像一只喷火的龙,正恶狠狠地瞪着季冕。他打死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出门玩几天,男友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要不是司机小刘说漏嘴,他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实情。
他从小到大没过过几天好日子,所以比任何人都明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道理,如果季冕真的出了意外,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回来以后会不会崩溃?一路上他都在设想种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结果心里越来越后怕,越来越不安,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家,好好看看这个人还在不在。然而见到真人,他心里的怒火却又瞬间爆发,真想狠狠骂他一顿,让他以后再也不敢赶夜路。
他扔掉行李箱,正准备开口,季冕却先一步走过来,用力将他抱住,拿柔软的嘴唇堵住他所有的话。他一下就哑火了,情不自禁地回应对方,满腔恐惧和担忧也在这个春风化雨一般的吻里慢慢消散。
“你出了事为什么不告诉我啊?”一吻结束,林乐洋的语气已变得十分绵软。
“怕你担心。”季冕轻轻抹掉他嘴角的水渍,反省道,“但我现在发现,不告诉你反而会让你更担心。我错了,以后改正。你是知道了这件事才提前结束行程?”
林乐洋彻底发不出火了,嘟囔道,“是啊,我提前回来了,想尽早看见你。知道错了就好,你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告诉我,别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知情者,那很悲惨。还有,以后再不能赶夜路了,尤其是在偏僻的地方拍戏的时候。”
“好,我一定吸取教训。”季冕把小男友搂进怀里,轻笑道,“快去洗个澡,等会儿我带你去吃大餐。”
林乐洋做出开心的样子,心里却有些不情愿。季冕从小在国外长大,习惯了吃西餐,又由于身份特殊,去的都是一般人不能进的高档场所,一定得正装出席,进食中必须严格遵守礼仪,旁边还有侍者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感觉真是一言难尽。
每次与季冕吃西餐,林乐洋就没吃饱过,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更闹得胃疼。如果可以,他很想大声告诉对方:吃什么西餐啊!咱们随便找一家火锅店都比这些米其林餐厅吃得痛快!
然而两人关系建立之初,他不但不好意思表露出对西餐的反感,还得假装喜欢以博得季冕的认同,等两人感情渐深,他又怕说出来惹季冕难过,于是就这样忍耐了下来。
他笑嘻嘻地亲了季冕一口,走进浴室后立刻垮脸。他想起了俄国作家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创作的一篇小说,名叫《装在套子里的人》。用完美的礼仪吃西餐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窒息。
季冕站在浴室外,盯着水雾氤氲的推拉门,眼底的笑意慢慢收敛,改为沉思。良久之后,他忽然摇头叹息,脸上透着既无奈又庆幸的表情。
一个小时后,洗去一身尘埃的林乐洋和乔装改扮的季冕坐在一家火锅店的包厢里,面前摆放着许多小碗碟,有牛肚、鸭肠、粉丝、土豆……也有麻酱、辣酱、蘑菇酱……红艳艳的汤底在锅中翻滚,散发出霸道的香气。
林乐洋用力闻了闻这香气,表情有些恍惚,“季哥,你怎么忽然想吃火锅?你能吃辣吗?”
“我点的是微辣,应该没问题。”季冕揉乱小男友的头发,笑道,“以后你喜欢吃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将就我。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靠的不是互相将就,而是互相沟通、互相理解,还有互相包容。”
林乐洋脸颊慢慢涨红,嗫嚅道,“季哥,你看出来我不喜欢吃西餐啦?”他羞臊得很,却也满心感动。季哥果然很温柔,一如当初开始交往那般。他从来没变过,是自己不够勇敢。
季冕无奈摇头,“你的演技很好,我都被你瞒过去了。以后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别闷在心里。当然,我也会对你坦诚以待。”
林乐洋连连点头,“好,我以后一定不会骗你。季哥你真好,我上辈子一定积了很多德,这辈子才能找到你这样的男朋友。”简直比抽中亿万彩票还幸运!
“说什么傻话呢,你也很好。”季冕再次揉乱他的头发,笑道,“快吃吧,我听见你的肚子在咕咕叫。”
林乐洋捂了捂脸,然后拿起筷子开吃,想吃什么煮什么,不够再叫,两片嘴唇辣得红艳艳的。季冕吃得不多,绝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照顾小男友,一会儿帮他递纸巾,一会儿帮他夹菜,眼里盛满温柔。
吃到半饱以后,林乐洋舒爽地叹了口气,感觉今天的约会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开心。他擦掉嘴角的油渍,忍不住亲了季冕一口,换来对方一声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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