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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时候就像一出舞台剧,我们粉墨登场去上台表演,大多数人记着的可能还是台上的光辉时刻,怀念着的是那时候的纵情声色。其实人生大部分时候活在台下,是下场后的孤独和落寞,是不断的化妆、练习、背台词、修正表情,等我们发现这个的时候我们已经老了。
我那时候十八岁,正好成年,注意,这个小说里所有人都是成年人,没有一个小孩子,未成年人别看这本书,爬得远远的,省得又说我未成年人负面导向,我他妈生不起那气。那时候从没想到自己哪天也会变老,变老对我来说完全就是鬼一样的东西,我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活着,每天都要做一点事彰显自己还活着——我喜欢各种运动,不论是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我都可以上手去就玩,每天出一身汗觉得特别过瘾。学习虽然不太用功,但是每天都按时按点去学校,把自己能听进去的都学会,尽量把所有课本上的东西都看几遍。我不太喜欢和老师打交道,过去的老师总是体罚学生,而我又特别淘气,因此老是被老师揍——你们千万不要学我,在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在人类社会里,学会守规矩是生存第一法则。
因为调皮,我隔三差五就会惹到别人,要么被大我几届的学生或者社会人追,要么被姑娘拎着书包像流星锤那样耍起来追,但是他们一概追不到——如前所述,我跑起来真的很快,而且体能很好,跑多远都不怎么喘气——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做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这样做十来八组,有很大俩块胸肌和七块腹肌,第八块是怎么都练不出来了,这玩意需要科学的方法才能弄出来,我没有那个条件——但是基本的肌肉我是有的,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也是第一等的人才——我学习成绩一般,但是语文学得扎实很擅长写文章,但凡有什么写文章的比赛我都要拿一等奖,拿个二等奖我是真的会生气,就像犯了什么错误似的灰心——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什么样子,但是大概知道自己的长处是在哪里,因为喜欢写作,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总算在同学里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人。
总之,我年轻时候大概就是这么个人,下面我们进入正文。
我那时候有个小帮派,成员就是我、真贱(因为他姓甄,很贱)、胖子和发小,那时候每周六下午还有俩节课,我们上着就不想上了,几个人跑出来打篮球——我们那边的天气是那样的,早晚冷到蛋蛋都缩到喉咙眼,一到白天太阳又晒得你蜕油皮,所以很多人其实很黑,我在老家认识无数姑娘,只有一俩个天生异禀的皮肤很白,其他都是黢黑——她们只有去了城市特别是南方的城市才白得起来,不然很可能一生都是黢黑——也就是说其实特别晒,所以我打了一会儿就找了个阴凉的角落坐着,很快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下午的时候胖子和发小都有事跑掉了,我跟着真贱去电影院看电影——我们那个小县城有个电影院,大概每个周末或者过年过节就会放电影,我们那几天正好赶上马上要过端午,所以每天都有电影看。真贱没钱,但是电影院检票的是他堂哥,所以我俩没花钱就进去了,第一部是金城武《马永贞勇闯上海滩》,看完了真贱又拉着我躲到二楼贵宾席,清场以后他们放了徐若瑄的一部很有看头的电影...好家伙,虽然那时候我们几个经常租着碟通宵看这类片子,但是电影院还是第一次,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我们那个地方的人也是够生性的,大概就是大家都被憋坏了吧...看完了,因为马上要过端午,有庙会一类的集会,真贱又带着我过去体育场那个洼地去赶会...
我们那里每年赶会都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人过来,比如马戏团、杂技团,歌舞团一类,马戏团里有一些狮子老虎,杂技团里有俩个头的女人、吞剑的男人,歌舞团嘛...就是有很多女人做歌舞表演,穿着略微有点清凉那类——那时候每一个这类的演艺团体都要弄一些噱头放在外面吸引别人的眼光,怎么说,咱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哄我肯定是没戏的,所以我其实是跟着真贱在四处乱转——中间真贱花了俩块钱我俩去拿气枪打气球,一块十枪,他打中六枪而我只中了三枪,我就把摊主的气枪扔到对面人家屋顶上让他爬上去捡...
总之,最后我俩走向了我的命运之地,也就是歌舞团。讲真,我查理哥当时只觉得恶心,因为歌舞团门口支起了一个小台子,有穿得比较不雅的女人在那里跳舞吸引别人买票进去看...说实话,我打小就品味很高,一些三四十岁的老妇女穿得那么不合适在那里乱扭乱跳只会让我觉得羞耻——当然,也有年轻的,但她们也是那样,就像去了夜店,特别是其中的一个——那个女的衣服都穿得松松垮垮,像狒狒一样腚后拉着很大一坨,所以我给她起了个外号叫‘松岗’,这个女人后面帮了我很多忙,所以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我其实看到这个场面就觉得很恶心了,想撤,但是真贱告诉我好姑娘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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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都来了,高低进去看一眼..."他这么跟我说。
那就进呗。
别跟我讲道理, 你敢动我的人, 我就叫你知道这世界有多可怕!...
我对他的信息素无动于衷 —————————————— 季瑾是个beta,喜欢上了个alpha。 所有人都诧异冷心冷情的他,居然肯为陆峙不顾一切,死磨硬泡修得正果。 可没有人比季瑾更清楚,陆峙厌弃他是个木讷的beta,既闻不到信息素,又没有omega的乖巧听话。 于是在陆峙出国去接他的小情人时, 众人只听说,季瑾平静地扔下一张离婚协议,死在了一场车祸里。 * 陆峙疯了。 季瑾没疯。 他站在水边看着自己的“尸体”,比谁都冷静。 死的人不是他,但是他知道,这是离开陆峙的绝佳机会。 —————— 作者有话说: 1、披着追妻火葬场的破镜重圆(开篇火葬场) 2、攻受之间都只有彼此,无任何形式的出轨 3、攻会发疯会有小黑屋,两人前期都不长嘴,是作者亲手缝死的(bushi)两个人都非常拧巴,总而言之是作者最爱的狗血酸甜风味...
鸿鹄飞过天空,直冲云霄。缕缕炊烟与袅袅灯火逐渐亮起,那高高挂起的日轮此时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缓缓陷入那群山与平原之间。残云仿佛染上了浓厚的色彩,昏黄的墨汁撒在天空一般,云层之间的余晖透过层层云雾,照入这高大威武城墙之下的牌坊街道。也照在了那金碧辉煌的豪华宫殿门延之中,让这景色多了几分迟暮,与挥之不散的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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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名网文作者,孟醒时日常太监、不定烂尾,任凭读者哀嚎威胁也不为所动: 凭本事弃的坑,为什么要填? 忽然有一天,他回到家,发现自己家门口多了大大小小一大群人,自称都是他写的文成了精,控诉他挖坑不填的行为。 青年一菜刀劈断楼梯扶手,眉眼冷酷:狗屁老爸,不填坑犹如此木! 少女向每一个看热闹的邻居哭诉:爸爸让我辍学打工养弟弟! 孩童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爸爸又想遗弃我养新宝宝了! 孟醒时:……? 街坊邻居听到后,选择报警。 孟醒时:警察同志这都是误会啊啊啊——我填、我填还不行吗! 我填坑,我装的。 陈年老坑怎么填啊!伏笔和剧情都忘光了! 为了躲避“讨债鬼”们,孟醒时疯狂找理由拖稿,某天以受邀为名躲到同站的大神“渡千波”家里。 一进门,他就看到大神家里站着整整齐齐两排仆人。 大神:他们自称是我的书成了精,非要来报答我,我拗不过,只好答应了。 孟醒时:…… 人比人,气死人。 酸溜溜的孟醒时刚想告辞走人,就听到大神道:我看过你烂尾的那篇,对伏笔和后续剧情有一些猜测…… 孟醒时:!!大神救我! 黏在大神身边,好不容易填完了一本,好大儿却没消失,满脸羞涩:爸,我看上了隔壁小哥哥,你帮我安排一下相亲吧 孟醒时:……那是大神家的文,你眼光真好。 孟醒时不得不去试探大神对结亲的态度,感觉试探差不多,挑了个正式的日子,约大神谈了谈结亲的事。 不知为什么穿得十分正式的大神耐心听完,表情逐渐微妙:你要说的只是这个? **食用指南** 1、斯文败类大神攻x挖坑不填摆烂受,1v1,he 2、稍慢热,偏日常 3、每晚6点左右更新,不坑...